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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只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入天國。
“不是所有對我說’主啊,主啊’的人都會進天國, 只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 到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豈不是奉你的名說預言,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大能的事嗎? 然後我要對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我遠點。 (馬太福音7:21-23。亦見路加福音13:23-27)
然後,耶穌講述了聰明和愚昧的建造者的比喻,說明並加強了他的教導,即不僅要聽他的話,而且要按照他的話行事。
“那時,凡聽見我這些話並付諸行動的人,都會像智者把房子建在磐石上一樣。雨下了,洪水來了,風吹著,拍打著那所房子,但它沒有倒下,因為它是建立在岩石上的。凡聽了我這些話而不付諸行動的人,都會像一個把房子建在沙子上的愚昧人一樣。雨下了,洪水來了,風吹著,拍打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而且倒塌得很厲害!” (馬太福音7:24-27。亦見路加福音6:47-49)
耶穌教導遵行天父旨意的重要性的其他例子包括:
“因為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姊妹、母親。” (馬太福音12:50;馬可福音3:35:路加福音8:21)
“聽見神的話並遵守它的人是有福的。” (路加福音 11:28)
“如果你按照我的吩咐去做,你就是我的朋友。” (約翰福音 15:14)
“如果你堅持我的教導,你就真的是我的門徒。這樣,你們就會知道真理,真理就會使你們自由。 (約翰福音 8:31-32)
“如果你知道這些事情,如果你去做,你就是有福的。” (約翰福音 13:17)
雅各理解耶穌的這些教導:
“你們不要單單聽道,以致欺騙自己,總要行道。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過之後就走開,隨即忘了自己的相貌。唯有詳細察看那使人自由的全備律法,並且時常遵守的,他不是聽了就忘,而是切實行出來,就必在他所行的事上蒙福。”(雅各書 1:22-25)
約翰福音第 14 章中有三段經文驚人地相似,似乎傳達了相同的資訊。我認為這個資訊特別重要。
“如果你愛我,你就要遵守我的誡命” (約翰福音 14:15)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翰福音 14:21)
“任何愛我的人都會服從我的教導。我的天父會愛他們,我們會來到他們身邊,與他們同在。凡不愛我的人,必不服從我的教導。你聽到的這些話不是我自己的;它們屬於差我來的父。” (約翰福音 14:23-24)
這些經文的背景是耶穌在最後的晚餐後、被背叛前對門徒的談話。這是他在被釘十字架前給予他們的最後教導,而在這個對他而言至關重要的時刻,他將這項教導重複了三次。因此,我認為這些話一定很重要,耶穌可能在重複這些想法,以強調它們對他的追隨者(包括我們)的重要性。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經文中的希臘語並不完全清楚。耶穌說:“如果你愛我,你就要遵守我的誡命”,以及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還有 “任何愛我的人都會服從我的教導”。他是在說,任何愛他的人都必須確保他們服從他的教導嗎?或者他是在說,任何愛他的人都會自動發現自己服從他的教導?答案可能是兩者都正確。如果我們愛耶穌,那麼,通過聖靈在我們心中的活動,我們會發現我們越來越順服他的教導。但同樣真實的是,如果我們愛他,我們就會想要順服他的教導,我們會祈禱我們會順服。
我們應該做的神的旨意是什麼?
幸運的是,這個問題的答案在整本經文中都可以找到,而且耶穌講得非常清楚。我們必須愛我們慈愛的天父,也必須愛我們的人類同胞(馬太福音 22:34-40;馬可福音 12:28-31;路加福音 10:25-28)。
重要的是要記住,愛我們的人類同胞意味著我們必須照顧那些有需要的人。聖經中有許多經文表明,我們慈愛的天父希望我們照顧有需要的人。這裡僅舉幾例。
- 在創世記中,我們的父說 :“我揀選 了(亞伯拉罕), 要吩咐他的兒女和他的家人跟隨他,行公義和公義,遵守耶和華的道路” (創世記18:19)。
- 在摩西的律法中,有很多很多的命令要照顧那些有需要的人。 例如 :「既然地上永遠有需要的人,我就吩咐你們:『向你們地上貧窮和有需要的鄰舍伸出你的手。 (申命記 15:11)。
- 在先知書中,舉一個例子 ,“耶和華對你們的要求,除了行公義,愛仁慈,謙卑地與你們的神同行嗎? (彌迦書 6:8)。
- 在福音書中,耶穌說 :“你們的光要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榮耀你們在天上的父” (馬太福音5:16)
- 耶穌理所當然地認為他的追隨者會給予有需要的人,並指導他們如何去做(馬太福音6:1-4)。
- 耶穌還對那些不照顧他人的人會發生什麼進行了令人不寒而慄的教導(馬太福音 25:31-46)。(即“綿羊與山羊”的教導。您可以自己去看看。內容太長,無法在此轉載。)
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認為我們可以通過我們的善行獲得救恩。 正如我們的弟兄保羅所說:
“因為你們得救是本乎恩,是因著信,這不是你們自己的行為;這是上帝的恩賜,不是行為的結果,所以沒有人可以誇口。 (以弗所書 2:8-9)。
不幸的是,一些基督徒利用這節經文來暗示行為並不重要。這是一種具有誤導性且危險的教導。保羅自己在緊接著的下一句中就強調了善行的重要性,他說上帝一直預定善行成為我們的生活方式。
“因為我們是他所造的,在基督耶穌里被造,為要行善,是神預先預備的,要作我們的生活方式。” (以弗所書 2:10)
我們不能透過照顧他人來保證我們的救贖。救恩是耶穌的禮物,且唯獨來自耶穌。(您可能想閱讀文章“關於得救,耶穌怎麼說?”連結如下)。但我們慈愛的天父吩咐我們要愛我們的人類同胞,他特別關心我們應該愛那些比我們不幸的人。如果我們對他人的愛沒有轉化為對他人的照顧,那麼這就不是愛。
願我們慈愛的天父祝福我們,在我們學習順服祂的生活時堅固我們。
彼得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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